到了19世纪末,随着甲午战争的失败和《马关条约》的签订,清政府的国际地位进一步下滑。这一时期,国内的改革呼声日益高涨,“戊戌变法”便是这一背景下的一次重要尝试,虽然最终失败,但它标志着清末社会变革的开端。
真正意义上的清朝末期则以1901年《辛丑条约》的签订为标志,清政府在列强的压力下彻底沦为“洋人的朝廷”。随后的十余年间,尽管清廷推行了“新政”和“预备立宪”,但这些举措并未能挽救其衰亡的命运。
最终,在内外交困之下,1912年2月12日,清帝溥仪颁布退位诏书,标志着延续两百六十余年的清朝正式宣告结束。这一天,不仅是中国历史上一个重要的转折点,也是中华民族迈向现代国家的关键一步。因此,清朝末期大致可以定义为1850年至1912年之间,其中以1901年为显著分水岭,而1912年则是这一漫长时期的终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