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推动幼儿园的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提升教师和幼儿的语言表达能力,营造良好的语言环境,特制定本工作制度。本制度旨在通过科学有效的管理措施,促进语言文字工作的常态化、规范化发展。
一、指导思想
以国家语言文字政策为依据,结合幼儿园实际情况,将语言文字工作与教育教学紧密结合,提高全体教职工及幼儿的语言文字应用水平,增强文化自信,培养具有优秀语言素养的新时代幼教人才。
二、组织机构
成立由园长牵头的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园语言文字工作的规划、实施与监督。各班级设立语言文字工作联络员,具体负责本班语言文字活动的开展。
三、主要任务
1. 规范普通话使用:要求所有教职工在日常工作中必须使用普通话进行交流,并定期组织普通话培训活动。
2. 推广规范汉字:加强对书写规范汉字的学习和检查,确保教学材料、宣传资料等均采用规范汉字。
3. 丰富语言实践活动:通过讲故事比赛、诗歌朗诵会等形式多样的活动,激发幼儿对语言的兴趣,提高其口语表达能力。
4. 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定期邀请专家来园讲座或参加相关培训,不断提升教师队伍的专业素质。
四、保障措施
- 定期召开专题会议,总结经验教训,调整优化工作方案。
- 将语言文字工作纳入年度考核体系之中,作为评选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重要参考标准之一。
- 利用校园网、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语言文字的重要性及其最新动态信息。
五、监督机制
建立完善的反馈机制,鼓励师生积极提出意见和建议;同时聘请部分家长代表参与到监督检查过程中来,共同维护好我们美好的家园——这所充满爱与智慧的小天地!
通过以上各项措施的有效落实,相信不久之后,在这片土地上成长起来的孩子们不仅能够熟练掌握标准发音,还能深刻体会到中华文化的博大精深!让我们携手努力吧!